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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研究拟订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

    (二)参与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系统内安全统筹统保业务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部信用合作,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三)构建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展社有企业,推进联合与合作。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行业协会,参与农业科技服务,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体系,搭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四)贯彻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配合做好供销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负责系统内安全统筹统保工作。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协调工作。

    (五)按照职责分工,对棉花等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等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六)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七)承担供销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技能培训。

    (八)承担供销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信访稳定等方面的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