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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研究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

    (三)领导镇综合性办事机构、人民武装部和群团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负责人大和政协的联络工作。

    (四)负责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指导和协调村(居)民委员会工作。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六)领导辖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七)编制和执行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务的行政管理工作。

    (九)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