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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创新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及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供科技决策咨询和科技文献信息服务。

    (二)参与开展科技人才对接和全区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为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提供服务,协助做好各级科技人才计划实施的相关服务工作。

    (三)承担全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的服务保障工作,参与组织社会科技力量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推动社会科技组织依法有序开展工作,推进全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四)承担全区技术市场建设管理辅助工作,推动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及交流合作。

    (五)承担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工作,促进科技资源有效利用;承担区级科技系统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及运维工作。

    (六)承担科技项目(平台)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全区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金融服务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的管理与服务。

    (七)承担相关科技统计工作。

    (八)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九)完成区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