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罗庄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我区申请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资金约3500万元,因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投入大,资本收益低,导致社会资本不愿参与。当前,我区由罗开控股集团牵头正在谋划EOD项目,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投资,该项目内容包含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如申报成功,将极大缓解区政府的财政压力。目前市级以上部门均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并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回头看”完善制度措施。生态环境部门目前通过日常巡查、水质监测等手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街镇,督促街镇和村居进行整改。
(二)全面提升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截至目前,生态环境分局共牵头开展实施73个自然村、3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95个污水收集罐、3个小型污水处理设施、2个水质净化站,住建部门也在积极在人口集中的村庄推广建设小型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对于实施治理的村庄,建立了各项制度来确保设施正常运维。
(三)凝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根据治理要求,将禁止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和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纳入村规民约。在污水处理设施位置张贴公示牌,让群众了解污水治理工作,提高群众爱护设施意识,做到自觉使用好、管理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感谢您对罗庄区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