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玉泉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门矫治学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政策的建议。近年来,全区教育系统利用职能优势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讲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宪法》核心内容、《民法典》与民事行为能力等,讲好新时代思政课,丰富法治教育形式。全区各学段每年5月份开展“民法典进校园”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参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平台网上学习和答题,学生参与率纳入教育年终督导评估体系。强化思想引领,深化沂蒙精神校园教育,指导学校上好思政课、抓好主题演讲、讲好主题故事、开展红色研学,切实用沂蒙精神铸魂育人,从思想源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下一步我们不仅要一如既往的扎实开展各项普法教育工作,更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知晓率。
二、关于设立专业师资团队和教育基地等矫治体系的建议。近年来,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道德法治教育(思政)课程按要求开设率达到100%,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按规定配备率达到100%,吸引法律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在区公检法系统的大力支持下,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每个学校至少聘请了1名法治副校长,一学期不少于两次到学校开展订单式讲座、法治报告会、专题普法小课堂,确实为本校师生普法保驾护航。由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联合成立“向阳花”普法志愿团,辅助法治副校长共同为罗庄区中小学开展校园普法活动。除此之外,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参观法治教育基地、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校外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预防性侵害、预防校园欺凌等主题的法治宣讲,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帮助广大学生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下一步教育系统将向公检法系统“下订单”,在普法过程中,注重未成年人法律科普,重点对犯罪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给予强调,不会因未成年的保护伞而逍遥法外。建议普法人员通过案例帮助未成年人学会识别校园暴力犯罪、学会排除危险并掌握最基本的自我保护方法,让学生建立起守法意识的同时,形成自我维权意识,自觉抵制校园暴力犯罪行为。
三、关于强化社会支持与监督的建议。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有上升趋势,特别是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的暴力犯罪案件较为集中,中小学生成为校园暴力犯罪案件的主要受害人。面对现状,社会各界群策群力将事半功倍,下一步,建议政府发出倡议,号召和鼓励具有法律和心理学知识及擅长未成年人思想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矫治疏导工作中来,为其提供关爱和帮助。
感谢你们对罗庄区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