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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6/2024-00002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对“关于对低保家庭中的精神疾病患者进行集中供养的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4-07-15
 公开日期  2024-07-15  发布机构  罗庄区民政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关于对“关于对低保家庭中的精神疾病患者进行集中供养的建议”的答复

管玉萍委员:

十分感谢你对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在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低保家庭中的精神疾病患者进行集中供养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认为您提案非常的好。我局以“全面救助、深化服务、分类管理、注重长效”的原则,为有效减轻精神病患者家庭负担,防止精神病患者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依托临沂市荣军医院开展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精神病患者集中供养工作,从根本解决低保户精神病人患者群体的困难。您的提案对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着重要启发和帮助,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数据做支撑。

成立精神病患者摸底调查工作小组,对全区421户患有精神病的低保家庭进行全面摸排,采取逐村逐户逐人走访调查的方式,了解病情程度、家庭收入、是否有供养需求等基本情况,认真登记每一位精神病患者的基本情况,拍照存档,分类建立台账、完善了相关的档案资料。这部分人员生存生活状态和集中供养需求全部统计在册。

二、机构做依托。

临沂市目前有两家精神病专业治疗机构,临沂第四人民医院和临沂市荣军医院,临沂市荣军医院(又名临沂市心理医院)隶属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前身是临沂地区复退军人精神病院,1999年更名为临沂市荣军医院,2010年列名临沂市心理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建筑面积3.57万平方米,床位1000余张;院内拥有国际国内先进治疗技术和医疗器材。医院现有精神科、临床心理科、老年病科、睡眠与心身医学科四个重点专科,其中临床心理科是市级重点专科。设治疗区、供养区、活动区等区域,并配有基本治疗、照护设施,可保障精神病人发病期间治疗,病情进入稳定期可实施托养,为精神病患者提供了治疗和供养的有力保障。

三、明确各方责任,实现愿进全进。

1、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或者经照护人、家属同意,开辟入住绿色通道,实现当日申请、当日申报、当日审批、当日入住。入住后与临沂市荣军医院签订委托供养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承诺书等配套资料。

2、对自愿集中供养的人员,临沂市荣军医院只收取民政部门发放的补贴资金(低保人员收取低保金及相应的两残补贴),不再额外收取患者的其他费用。其中,照护失能的精神障碍患者每月产生500元的照护费,这部分费用由民政或慈善社会救助机构按规定给予兜底保障,彻底解决患者家庭治疗费用的后顾之忧。低保对象入院后,低保对象家人按月足额将低保金与相关的两项补贴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给医院。低保对象出院后资金按照原程序进行发放。并办理好出院手续,确保患者在院、在家监护不断档,保障资金不断档。医院统一对低保对象集中管理并提供衣、食、住、医等日常服务,开展康复服务与医疗救治、社会救助、长期照料的衔接配合,提供治疗康复服务和人文关怀,保障其接受全面系统的治疗和生活服务。下一步要加大宣传和排查力度,确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做到愿进全进,并做好身份确认、保障金额调整、协议签订、台账统计等相关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我局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单位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罗庄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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