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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6/2024-00002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对“关于加快我区农村“幸福院”建设的提案”的回复  成文日期  2024-07-15
 公开日期  2024-07-15  发布机构  罗庄区民政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关于对“关于加快我区农村“幸福院”建设的提案”的回复

沂堂镇政协委员联络室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农村“幸福院”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目前,我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占常驻人口的15.18%,我区已逐步进入老龄化的阶段。

一、关于普及农村“幸福院”建设的建议

一村一处农村“幸福院”的建议,在目前看来,值得商榷。其建设和管理工作,受限于选址、农村集体经济、专业人员配备、安全管理等各项因素。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依照《农村“幸福院”建设与运行规范》(DB37T 3094-2018)等文件要求,在条件允许的村居,大力开展好农村“幸福院”的建设工作。

二、关于加强医疗保障的建议

这条建议,非常正确。以“三年疫情”为例,不是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和农村幸福院,期间承担了大量的风险,基本难以正常开展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卫健、医保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发挥好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的作用,根据周边村居老年人医疗需求,为周边老人提供好知识讲座、健康体检、疾病治疗等基本服务。

三、关于健全养老制度、普及养老保险的建议

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老龄”工作由卫健划入民政,其相关的保险工作也一并成为民政的主要工作之一。自2009年开始,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保人寿山东分公司联合在全省实施并推广了“银龄安康工程”,目前,已开展了十余年,受益群众逐步增多。现在我们正积极对接人寿保险公司,熟悉并了解该项工作,利用他们的人员和组织,宣传与老人相关的养老保险,为老人增添一份养老保障。

四、关于提高老年人的文化娱乐水平的建议

“物质+精神”的救助模式,是目前上级推广的一种模式。下步,我们将积极引导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及文化团体,以志愿服务或者是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义诊、义演”等活动,为老人提供更多的精神上的服务,努力把“幸福院”打造成老年人休闲娱乐 、政策文化宣传 、中小学“敬老爱老”教育等农村生活场地。再次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关注和支持罗庄养老工作。


罗庄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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