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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3/2024-000008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对(关于农村地区集体经济收入的几点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4-06-11
 公开日期  2024-06-12  发布机构  罗庄区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关于对(关于农村地区集体经济收入的几点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民盟罗庄区基层委员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农村地区集体经济收入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摸清家底、明析方向”的建议。一是开展清产核资。近年来,罗庄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要求,将村集体清产核资业务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指导各街镇、村居每年至少开展一次。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以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联合组织部双牵头,多种宣传方式凝聚党群同心,盘清“家底”后张榜公示,全区共清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1.1万余份,清查集体土地52.82万亩,清查债务总额10.54亿元,强化了资产透明度,做资产上的“老实人”。二是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在摸清底数基础之上,因地制宜,指导村居成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先后涌现出褚墩镇“岭西”模式、盛庄街道花埠圈“智慧农业”产业园等典型案例。2023年度,全区行政村村集体收入20万元以上村占比超过97%,5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到60%。

(二)关于“抓优干部、提高能力”的建议。近年来,罗庄区始终坚持压实责任,端正思想。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年终工作考评内容,建立了绩酬相符的激励机制。组织村干部到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开展针对性观摩学习,增强主动担当、主动发展的紧迫意识。始终坚持提高能力、优化队伍。从实、从优开展对村干部、农经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专项培训,通过邀请专家、实地观摩等举措提高干部队伍专业能力。

(三)关于“强化政策、增强动力”的建议。近年来,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进一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目前,区级以上示范社、示范农场达到70家,近两年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提升项目。自2022年来,奖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4个。

(四)关于“规范管理、优化支出”的建议。近年来,区农业农村局多措并举,规范提升村级财务管理。一是做好村集体财务公开。结合“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村级资金支付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职责,指导村居在“阳光村务”平台上传财务公开信息3万余条。二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累计清查村集体合同11308份,其中不规范合同728份,已全部整改;清查违规占用村集体资源80.31亩,已收回80.31亩,追缴违规占用期间应付价款67.77万元;累计清查债务9119笔,债务总额10.54亿元,化解6.06亿元。三是抓好制度建设。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印发罗庄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制度、罗庄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罗庄区债权债务管理制度、罗庄区村级债务规模警戒线管理制度等文件,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供了制度支撑。四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市级“沂农云”平台,指导各街镇、村居录入“三资”信息2.8万余条,实现“银农直联”全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数据互联互通。

感谢您们对罗庄区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

罗庄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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