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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7/2024-00001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增设幼儿托班的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4-06-28
 公开日期  2024-06-28  发布机构  罗庄区卫生健康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关于增设幼儿托班的建议的答复

杜俊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幼儿托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扩大托班开设规模,是优化生育配套措施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正在加速推进完善。2021年12月,我区人民政府发布了《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罗政办字〔2021〕268号),对托育工作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提出了工作意见,要求加强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加大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力度、培育多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主体、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发展、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截至2024年6月,我区在国家卫健委托育备案系统已备案通过13家机构,其中8家机构服务类型为幼儿园托班。

下一步,罗庄区将深入强化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

一是定责配合,建立托育工作制度。由区卫健局牵头,发改、教体、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管理、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建立全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加强对托育机构验收、检查、培训、指导、监管、查处等方面的协同管理,建立日常检查、行业自律和违法查处等机制,加强对托育服务机构的综合监管,定期商议解决区域内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共同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

二是以点带面,鼓励公立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民办园开办托班,逐步扩大幼儿园增设托班的覆盖范围。

三是问题导向,加强托育宣传指导。针对家庭教育认识不足,托育服务流程不明等问题,由宣传部门牵头,联合教体、卫健、妇联等部门,强化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政策的解读与宣传,营造托幼教育及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协调其他部门简化登记办事流程。对符合规定的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及开设托班的幼儿园,简化登记办事流程,助力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促进婴幼儿服务工作中来。

感谢您对罗庄区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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