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结果公开 > 2024年 > 正文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0/2024-00000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4-12-09
 公开日期  2024-12-09  发布机构  罗庄区住建局
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区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93号提案的

答 复

杨书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社区人员交物业费的意识不够建议。

我区的确存在部分业主不交物业费的现象,区物业主管部门联合街道、社区,加强对物业管理意义和重要性的宣传教育,让居民了解物业费用的合理用途和服务内容。通过微信群转发,朋友圈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让居民明白按时缴纳物业费是他们的法律义务,不缴纳可能会面临的法律后果。对于逾期不缴纳物业费的居民,除了进行说服教育外,依法采取必要的催缴措施。

部分物业企业对于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的居民,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激励更多居民遵守规定。对于经济困难的居民实行减免或分期缴纳物业费,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

下一步,坚持以市场化方式为主渠道,尊重居民意愿,通过选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居民自我管理、街道社区领班基础性物业服务和国有物业服务企业兜底管理等方式,提高物业专业化服务覆盖率。选取一些积极缴纳物业费的居民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形成正面的示范效应,提高农村社区交物业费的意识,提高小区居民的幸福感。

(二)关于农村社区物业服务水平低,加强交流学习建议。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星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每年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业主委员会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培训。在开展物业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以来,区物业主管部门每月进行一次项目经理及其他从业人员轮训,举办物业行业公益大讲堂,建立物业行业服务规范,通常街道、社区物业办主任、以及物业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参加。目前,已组织培训5次。

下一步,开展互学互比互促活动,积极培育品牌企业和优秀示范项目,活动开展结果与“齐鲁红色物业”星级服务企业和项目评定、“美好家园小区”评选、“十佳物业企业”“十佳宜居小区”等活动挂钩,开展“访学季”活动,组织社区人员和物业企业到品牌企业和优秀示范项目现场进行观摩交流,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三)关于降低物业费,实行物业+农村居民联管等方式建议。

目前,全区218个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141个,社区托管小区77个。区物业主管部门鼓励居民参与物业管理,通过业主委员会等形式,让居民在物业管理中有更多的话语权和决策权。部分社区采取对经济困难的居民实行减免或分期缴纳物业费,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必要的关怀和帮助,体现人性化服务。

下一步,持续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让居民切实感受到服务带来的便利和舒适,从而增强缴费的意愿。公开物业费用的收取标准和使用情况,增加财务管理的透明度,让居民对物业费的使用有清晰的认识。落实社区书记+周六项目经理接待日制度,物业管理公司或社区管理者定期与居民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建议,及时解决居民的问题,推广垃圾分类、节能减排等环保措施,提升居民的环保意识,提高居民的幸福感,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感谢您对罗庄区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

关闭窗口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