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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0/2024-00000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强制建设电动二轮车三轮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的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4-12-09
 公开日期  2024-12-09  发布机构  罗庄区住建局
关于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强制建设电动二轮车三轮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的提案的答复

邵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强制建设电动二轮车三轮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推进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中,在规划时强制性加入电动二轮车、三轮车充电停放场所设施建设建议。

1、罗庄区现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车棚715个,充电桩12580个,现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缺口车棚382个,充电桩7069个,99个小区无充电车棚和充电桩。今年拟建设车棚392个,充电桩7467个。

2、罗庄区住建局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中,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加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科学、合理确定设置比例,通过财政资金投入和引进社会资本相结合等方式,解决老旧小区电动汽车充电难问题。目前罗庄区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已有4个小区完成电动汽车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

3、罗庄区住建局对所有小区进行摸排,会同街道、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等,根据业主需求并征求业主意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规划增建、改建电动二轮车、三轮车充电场所;按照楼栋布局特点,制定“一楼一策”,因地制宜建设小型集中充电点,停放点。下步将推进计划实施。

(二)关于细化改造提升小区电动二轮车、三轮车充电停放管理建议。

1、区住建局、罗庄消防救援大队、罗庄公安分局加大对在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多层住宅小区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非集中充电区域等公共区域停放、充电的行为。以及采取“飞线”、搭乘电梯上楼、携带可拆卸电池等方式,违规进入室内或户内(包含储藏室)停放、充电的行为检查力度。

2、2月26日至3月1日,罗庄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会同市异地互查组突击检查高层住宅消防安全,共检查住宅小区21个,发现问题256条。区物业专班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下发《关于全区物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报》,要求各街道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照问题建立整改清单,逐一落实整改责任。各物业企业要认真对照整改发现问题,抓好立查立改,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确保安全落到实处。区物业专班将对各物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检查,对发现走过场、虚假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列入对住宅小区综合评价考核。

3、3月6日下午,罗庄区召开全区物业领域“专项深办”工作推进会暨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部署培训会议,学习并解读《“12345·罗庄首发”物业领域“专项深办”工作实施方案》、《临沂市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区物业专班将电动车辆安全治理列《“12345·罗庄首发”物业领域“专项深办”实施方案》作为今年的深办重点,要求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专项整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开展住建、公安、消防、市场监管联合执法,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服务行为,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物业企业坚决落实防范措施。

感谢您对罗庄区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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