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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0/2024-00000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的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4-12-09
 公开日期  2024-12-09  发布机构  罗庄区住建局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的提案的答复

杜俊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职能部门行政指导建议。

罗庄区住建局物业科履职尽责,督促指导业委会成立,认真做好业委会备案工作,秉着符合条件,督促成立一个。现有城市小区178个,成立了52个业主委员会。

1、具备成立条件。由业主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业主已入住面积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分之二十五以上。

2、选好配强业主委员会成员。街道办事处、及物业主管部门在指导监督业主大会成立中,把好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关,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党员参加业主委员会成员选举,让广大党员在组织带领人民群众创造美好居住环境中发挥重要作用。

3、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培训,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每年不少于一次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业主委员会开展物业管理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依法履职专业能力,引导依法理性处理好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与做好共有财产管理、创造美好生活的关系。

4、加强宣传引导。培育引导业主增强共有财产意识、规约意识、契约意识和消费意识,多种形式宣传普及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知识。

(二)关于引入竞争机制建议。

2024年至今,共下达通报8次,督办10次,更换了5个物业经理。每月进行一次项目经理及其他从业人员轮训,举办物业行业公益大讲堂,建立物业行业服务规范,目前已组织培训5次。区物业主管部门开证明通过临沂市物业管理系统走招投标流程,使用市里统一制定的物业服务管理合同,不同点是服务年限。要求全区小区认真落实“三会三公开”,在小区公示栏公开服务内容、标准、收费依据及用途。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物业企业监管,规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出台项目经理信用管理办法,建立项目经理实名制管理制度,及时更换不合格项目经理;

2、每季度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选“红黑榜”项目,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对一次进入黑榜的要求更换物业经理,两次的按照法定程序更换物业服务企业。

3、每月开展住宅小区服务质量量化考核,按照5%的比例确定优秀项目,给予信用加分,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重要标准,健全物业服务市场信用使用体系;

4、每月梳理投诉量全区前10位的项目,进行通报,街道、社区及时介入,列入“红色预警”名单,实行重点监管;对连续两个月居前10位的,列入“预淘汰”名单,督促企业更换项目负责人;连续三个月居前5位的,列入“负面项目”名单,按法定程序更换物业服务企业。

5、每月梳理投诉量居全市前50名的物业服务项目,进行通报,街道、社区及时介入,核实是否存在霸痞等行为;对连续两个月投诉量居全市前50名的物业服务项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更换项目经理;连续三个月投诉量居全市前30名的物业服务项目列入"黑榜",按法定程序更换物业服务企业。

6、督促街道、物业企业等全面落实“三会三公开”制度。对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管理联席会、业主恳谈会、调解会“三会”和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公共部位经营收益、投诉渠道方式“三公开”制度情况全面梳理排查,结合日常检查,督促确保所有住宅小区全部落实到位。

(三)关于规范物业费用收缴建议。

全区物业费收缴均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星级服务标准定价收缴物业费。对于收费标准高但达不到要求的物业,进行约谈通报并降星降费。依法依规对于拒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除了进行说服教育外,物业公司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部分物业对于按时或提前缴费的业主,给与一定的折扣或奖励,鼓励业主积极缴费。

1、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健全收费机制,遵循公开、公平、诚实守信原则,对售后房的收费标准以不断改善、完善配套设施、服务为抓手,使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对应挂钩。

2、督促物业企业要定期向业主公开收支情况做到收费合理化使用公开化,便于业主监督,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切实提高业主的幸福感,满意度。

3、加大宣传法律法规教育,让业主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明白缴纳物业费是法律规定的责任。

感谢您对罗庄区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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