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露营经济文旅新业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并实施统一标准的建议。我区露营产业具备独特区位优势和自然文化特色,创新性和活跃度高,但较其他县区在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程度上尚有所差距,下一步将通过组织参与讲座、座谈、培训等,在尊重露营基地自身发展思路的同时,提供其他县区、地市先进经验参考,加快罗庄区露营产业走向品牌化、标准化。
(二)关于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的建议。我区露营基地发展与乡村旅游发展密不可分,“乡遇·半山”、宝泉胜境等露营基地选址均位于交通干道或主要交通线附近,配套停车场地规划面积较大,下一步将参考设计承载游客量,进一步优化周边配套设施,尤其建议新建或扩建的露营基地适应市场新变化,完善停车场充电桩、露营区域用水用电及网络通讯等设施。
(三)关于多渠道宣传推广的建议。目前,我区露营基地主要采取省市级品牌创建、线上线下媒体宣传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罗庄文旅”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多频次发布宣传信息,结合乡村民宿、潮流音乐节、传统节庆等活动业态获得较好反响,下一步将鼓励露营与周边特色资源业态相融合,高效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推动露营经济持久健康发展。
(四)关于强化政府引导和支持的建议。露营属于新兴文旅业态,下一步将在编制文旅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扶持促进产业发展政策中对露营发展予以谋划,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在不同领域为露营经济发展提供引导和支持。
(五)关于实施方案融合与监测评估的建议。峪见山野坦克露营基地、宝泉胜境露营基地、“乡遇·半山”“乡遇·东蔡”等相关露营项目已纳入重点文旅项目,予以支持引导。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镇街的配合,对露营经济加以引导规范,继续密切关注政策动向,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发动,切实提升企业知晓度,推动露营经济文旅新业态取得新成效。
临沂市罗庄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