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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5/2024-00000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对《关于充气城堡、小型过山车等小型儿童游乐设施安全问题亟需引起重视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4-07-26
 公开日期  2024-07-26  发布机构  罗庄区文化和旅游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关于对《关于充气城堡、小型过山车等小型儿童游乐设施安全问题亟需引起重视建议》的答复

申永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气城堡、小型过山车等小型儿童游乐设施安全问题亟需引起重视建议》(第151号)收悉。经与各职能部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准入门槛的建议

经对全区各街镇小型游乐设施进行摸排,目前我区共有规模大小不一的游乐设施55家,主要分布在商超、景点、民宿及露营地等地。主要设施类型有滑梯、充气城堡、电玩机等。

针对提高儿童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市场准入门槛和保障措施的建议,各职能部门将严格监管和审批。

一是严格审批程序。对于大型商场新设或增加儿童游乐设施,投资主体应依法依规通过消防审批验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对证照手续不全的,依法进行查处。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各职能部门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日常督查,倒逼儿童游乐场所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存在的安全风险严防严控。同时加强对农村地区以年集、农家乐为主题的儿童游乐场所等监管盲区检查,压实属地责任。

三是落实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场地提供单位和游乐场所、设施运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岗位人员培训,完善告知警示标识,加强对游乐设施定期监测、维护、保养,从实从细加强游乐场所安全管理。

四是畅通社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动员广大市民对儿童游乐场所和设施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形成对“人人监督、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五是加强协同配合、联防联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对发现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督促各属地、各职能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形成监管合力。

二、关于规范生产经营的建议

经各街镇排查,市场监管查询,我区注册的大小玩具生产商家有54家。各职能部门将按照属地和行业职责,加强企业摸排,严查非法生产,如有企业申请生产,各职能部门将按照国家标准严格审批和监管。

下一步,压实小型游乐设施制造、运营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各相关方汲取典型事故教训,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规范使用安全管理,提升小型游乐设施质量安全水平。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本地区小型游乐设施制造、运营使用单位、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发现隐患排查不到位的,立即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

三、关于完善相关法规的建议

近几年来,小型游乐设施行业蓬勃发展,但存在着缺少有效监管,无标准可依等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国家标准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单位和行业专家进行了标准体系研究和重要标准研制,并于2017年颁布了《小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小型游乐设施摇马和跷跷板》、《小型游乐设施立体攀网》和《摇摆类游艺机技术条件》等系列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对小型游乐设施的材料、技术条件、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与使用维保说明书、使用管理等作出了规定和要求,基本涵盖了各种类型的小型游乐设施。建议小型游乐设施行业主管部门、运营单位要做好相关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并依据相关标准开展监管和运营使用管理。

关于您在提案中提及的“制定我市小型游乐设施安全地方标准和卫生状况标准,完善安全陪护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场地卫生消杀等操作细则,以法律法规引导行业规范化发展”建议,我们将通过适当渠道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报告,推进小型游乐设施标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四、关于明确监管职责的建议

《罗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罗庄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罗安发〔2021〕6号)已对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如下:

1、区应急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镇(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

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对安全

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等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2、区教体局: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全区体育行业及本系统所属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对公共

体育场馆、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进行监督管理,对承建的体育场

馆、设施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管理。

3、区自然资源局:指导、监督职责范围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草原(地)、湿地、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和林场、其他涉林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区商务局:负责职责范围内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区文化旅游局: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文化市场和旅游行业实施安全监管,负责职责范围内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依法指导旅游景区建立具备开放的安全条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旅游景区内游乐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6、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管理安全防护计量器具。

配合有关部门委托相关技术机构开展风险评估、检验检测等

技术服务工作,为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提供指导和服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统计分析,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

理特种设备事故。

7、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有关城市公共空间和有关城市地下空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做好职责范围内滨河景区安全管理工作。

8、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全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消防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负责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对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依法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安全监管属地责任的要求,建议各街镇按规定加强辖区内小型游乐设施和游乐场所的监管。

二是抓实监管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建议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罗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罗庄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罗安发〔2021〕6号)要求,履行好本行业监管安全生产职责。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和管理者安全法治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从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细化管理规定。建议上级部门在相关法规制修订时,将小型游乐设施的管理纳入监管范围,落实相关方责任,确保安全,促进该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感谢您对罗庄区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

临沂市罗庄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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