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露营经济”文旅新业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利用我区露营经济发展优势发展文旅新业态,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的建议,我们一直高度重视并予以关注。我区具备独特区位优势与山水田园资源禀赋,2014年,由临沂市安标旅游规划设计院编制了《临沂市罗庄区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打造城市近郊型乡村旅游休闲旅游目的地,2019年,制定出台了罗庄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补办法》,以奖补政策激发乡村旅游发展活力。
近年来,顺应乡村旅游发展趋势,我们积极引导露营经济专业化、个性化发展,“乡遇·东蔡”、“乡遇·半山”、峪见山野露营基地、宝泉胜境露营基地等分别挖掘周边农耕田园、非遗柳编、宽湖古寺等不同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资源,个性化打造,2023年“乡遇·半山”入选乡村好时节“网红打卡地”,宝泉胜境、峪见山野露营基地也获得乡村好时节年度奖励,企业经营思路清晰,客源市场精准稳定,未出现严重商业化、同质化问题,主要以亲子、团建、家庭聚会等活动为主,为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发生,我们加强对经营业主的教育引导,积极倡导文明出游。
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品牌化、专业化、个性化塑造,在向流程标准化要效益的,注重游客的文化和自然风光体验,打响不同露营基地的资源特色,并与城管等部门、镇街加强配合,减少露营基地运营风险,在旅游开发中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感谢您对罗庄区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
临沂市罗庄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