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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4/2024-000018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对盘活农村中小学校园闲置资源的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4-05-20
 公开日期  2024-05-20  发布机构  罗庄区教体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关于对盘活农村中小学校园闲置资源的提案的答复

高敏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农村中小学校园闲置资源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处置政策建议

经落实,我区目前暂时闲置的校舍是原沂堂镇中心小学、原沂堂镇迷龙完全小学、原沂堂镇西迷龙完全小学。

2010年沂堂乡行政划归罗庄区,区政府于2013年对以上三所小学进行异地新建,建成后,原校舍暂时闲置。经咨询相关部门,学校土地权属为集体所有,已向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汇报,严格按照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资产处置。区教体局及沂堂镇中心小学现正积极配合区财政局、沂堂镇政府做好对闲置学校的处置工作。

二、关于加强综合利用建议

对于以后因农村生源变化等各种因素导致校舍闲置的问题,区教体局将根据上级规定,结合提案建议,报经区财政部门审批后,优先用于发展学前教育、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基地;不适用于教育的闲置校舍,可划拨用于发展乡村振兴、文体中心、敬老院等公益事业;对确不适用于公益事业的闲置校舍,可通过变卖、出租及其他方式处置,寻求最合理的利用方式和最大收益。

三、关于依法规范处置建议

区教体局严格执行罗庄区国有资产管理管理和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优化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的指导意见》鲁教计发〔2023〕2号规定“第三条 因布局调整撤并的乡村学校资产要本着通盘考虑、综合利用的原则,经当地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会同学校所在乡镇(街道),按规定程序处置。学校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额上缴同级国库。乡村学校土地、校舍等资产处置后的收入,按规定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相关支出优先用于发展教育事业。未经当地政府审批同意,所有撤并学校资产一律不得移作他用。”

四、关于科学规划布局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区城镇化的加速,农村逐步向城市进展,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规划布局,摸清学龄人口要求、入学半径、强化区域统筹、精准测算、科学规划布局。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的通知》(鲁教财函﹝2022﹞168号)文要求,立足我区教育发展,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统筹使用闲置校舍,有条件的街镇可利用撤并学校闲置校舍改造校外劳动基地,防止“现在拆、将来建”杜绝重复投资建设,节约财政资金。

办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区教体局的职责使命,全面打造高质量乡村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促进乡村儿童全面发展。

感谢您对罗庄区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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