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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303/2024-000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对有关改善土地问题发展休闲农业+的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4-06-21
 公开日期  2024-06-21  发布机构  罗庄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有关改善土地问题发展休闲农业+的建议的答复

刘建利(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有关改善土地问题发展休闲农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设施农业用地属于农用地范畴,不能进行经营性建设。根据当前乡村振兴和用地要素保障等相关政策,支持符合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要求的乡村旅游、电商、农产品初加工、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业态。通过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编制村庄规划、办理农转用等集体联营手续后可保障项目用地。

感谢您(们)对罗庄区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

罗庄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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