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创业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为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或返乡入乡农民工;
(二)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正常运营;
(三)创办小微企业的须在所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保费满1年,创办个体工商户的须自主缴纳职工社保费满6个月;
(四)未更换过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
二、补贴标准
小微企业1.2万元/户,个体工商户2000元/户,每名创业者只能领取一次。
三、资金渠道
就业补助资金
四、适用主体
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
五、市级办理科室
市人社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8056681
六、县区联系方式
兰山区:8061600 罗庄区:8243169
河东区:2109730 郯城县:2873362
兰陵县:18553960739沂水县:2257219 沂南县:3255958 平邑县:4211787
费 县:2110223 蒙阴县:4271557
莒南县:17662877832临沭县:2983257
高新区:7958866 沂河新区:601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