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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7/2023-0000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大力发展我区0至3岁幼托服务的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3-06-27
 公开日期  2023-06-27  发布机构  罗庄区卫生健康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关于大力发展我区0至3岁幼托服务的建议的答复

张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我区0至3岁幼托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多种形式设置托育机构,增加照护服务供给的建议。婴幼儿照护服务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罗庄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出台了《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鼓励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不同层次的托育机构,以满足差异化和个性化需求,积极探索建立社区托育点,充分发挥社区在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让有需求的家庭可享受到家门口的服务。同时,为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如给予财政补贴或税收减免、民水民电等优待,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目前全区托位数已基本达到要求数量。

(二)关于夯实育儿师资培训,补齐人力资源短板的建议。我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育儿职业培训活动,定期指导华盛江泉教育集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全面做好保育师人才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幼儿园、托育机构幼教保育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提升教师队伍的保育教育理念,形成科学的学前托育儿童保育观、教育观,全面推进我区学前托育教育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2022年,市、区分别举办了托育技能大赛,9月份,市妇幼保健院举办了全市托育机构保健人员培训班,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鼓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大力展托育相关培训,为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做优普惠托育的建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202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设项目,“采用定额补助的方式,按每个新增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截至目前,罗庄区共有3家普惠托育项目被纳入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托育机构价格政策有关文件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814号),托育机构提供区级以上卫健部门核发的《托育机构备案回执》,符合条件的托育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2023年,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出台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有条件的县区参照学前教育有关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公办和普惠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并对二孩三孩保育费给与优惠补助。目前我区正在起草制定相关落实文件。

(四)关于从科学管理角度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综合监管体系的建议。2019年以来,国家、省、市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规定,涵盖了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总体发展、托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建筑设计规范、登记和备案、预防伤害、消防安全、税费优惠等方面。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工作的政治担当,着力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一是出台《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建设“幼有所育”政策体系,扩大多元服务供给,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细化提出对策措施,明确全区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增设托班。二是出台《关于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通知》,建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并明确由区卫健局牵头,联合相关医疗机构监督指导托育机构保健员培训和机构卫生评价、督导等工作。三是印发《关于对全区0-3岁托育机构进行登记备案的通告》,规范托育机构备案工作,加强街镇对辖区托育机构的日常监督和指导。五是将“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纳入我区“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以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狠抓相关目标任务落实。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优化我区托育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

感谢您对罗庄区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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