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农贸市场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工作成效
区市场监管局结合近年来的双城同创工作,持续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指导、督导力度,不断推进农贸市场的规范化建设,群众生活消费环境日益提升。
一是引导市场开办方加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自2020年以来沂州农贸累计投入资金1200余万元,对活禽区、水产区、蔬菜零售区、公厕、中心街等区域进行整体提升改造,目前活禽区是全市唯一达到“三分离”标准的示范点。今年又投资70余万对蔬菜批发区进行改造,目前已进招商阶段,后续还将会对熟食区进行提升改造;昌晟农贸投入资金40余万,对蔬菜区、水果区的大棚进行提升改造;万泉农贸投入资金10余万对蔬菜区进行提升改造,便于经营户经营。
二是持续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各类指标合格。通过对市场内垃圾收集点、保洁、道路、消防设施、停车位、飞线等方面问题的不断整治,我区市场已顺利通过多年来的创城迎查工作,基本达到了文明城和卫生城的标准。
三是持续加大部门联合整治力度。将农贸市场整治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联合城管、交警、商务、街镇、社区力量,通过加大整治力度、开展联合执法等措施,使市场内及市场周边的停车秩序、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环境卫生等方面得到较大改善。
四是全面加强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持续严把市场准入关,督促经营户亮照经营,要求市场主办方审查入场销售者资格、建立销售者档案台帐、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及公示,设立消费者维权投诉站和联络站,为消费者提供便民快捷的维权服务,确保市场内消费者权益和交易秩序的良好。
二、对提案建议的说明
针对委员提出的科学规划建议、建立完善市场管理监督机制两个方面,我局综合分析,经请示市市场监管局,结合罗庄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科学规划方面:农贸市场的主管部门为商务部(国家层面),临沂市开展改革试点,去年4月份将农贸市场的主管部门调整为市场监管局。但涉及农贸市场的专项规划及资金仍需符合商务局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需要上级商务部门争取政策支持。目前市局暂无规划全市农贸市场的计划。
目前全区农贸市场经过近年来的不断提升改造,基础设施均不同程度有所提高。各市场在双城同创中为提高市场服务标准,先后对市场的基础设施、公厕、垃圾收集、保洁等配套设施均进行了改造。目前全区市场经营门类丰富,供需及价格平稳。全区农贸市场共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经营户700余户,经营从业人员约3000余人,有2家年交易额破亿元。另外,由社区成立的便民服务点分布于各街道,如湖南崖便民点、陈白庄便民点、大埠东便民点、百花湖便民点,主城区内外还有市民自发形成的大集,已基本满足消费者生活需求。
市场管理监督机制方面:由原工商局制定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被国务院废止,现制定相关条例需由省级以上部门开展。目前鼓励市场开办者自行制定本市场的管理办法,对外进行公示,接受大众监督。我局在监管中一直注重加强市场开办方和经营户的主体责任意识的教育培训,引导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定期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营造群众放心的市场环境。
农贸市场关乎民生问题,涉及的规划、资金需由政府主导、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才能全面实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全力推广智慧农贸是今后一大重要课题,经我局请示市市场监管局,暂时没有相关政策,目前正在探索相关经验,待有相关政策后争取在我区试点、推广。
三、下一步措施
我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持续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和指导,结合创建工作,切实将群众满不满意、方不方便作为市场监管特别是对农贸市场监管的重要考核标准,以方便居民购物,搞活农产品流通,达到供需平衡为原则,推动农贸市朝着环境舒适、消费便捷化、服务人性化的方向发展。
我局将继续加强人员配备,加密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严厉打击影响农贸市场公平交易秩序的行为,打击农贸市场制售不符合标准的农产品行为,督促市场主办方提高准入门槛、加强内部管理。同时,积极对上争取,紧盯上级部门政策变化,加快推进农贸市场规划落地,重点关注“智慧农贸”等新型农贸管理制度、模式,争取各类试点名额,全力以赴推动农贸市场提质发展。
感谢您对罗庄区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