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患者在出院7个工作日后(节假日顺延)可到3号楼1楼14号窗口或2号楼1楼服务台进行出院病历复印业务办理。
办理人为患者本人的,应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办理人为患者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办理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近亲属的,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办理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复制病历的,应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工作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和工作证的原件、复印件)。
公安司法机关,提供公安司法机关出具的法定证明、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效工作证明。
出院后病历复印件需要进行邮寄的,请在患者住院期间携带患者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3号楼14号窗口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