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要求,以信访工作法治化为核心,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在规范信访秩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更高标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局机关理论学习的第一议题、常设议题,列入政治要件推动落实,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领导干部带头讲。坚持主要领导带头讲法治课,结合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生动实践进行深入讲解,着力提高信访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二是作为全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年牵头研究部署、调度推进法治信访工作12次,及时研判解决重大问题。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论证、疑难案件化解,全年提供法律意见5次,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同时以全省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建设为抓手,围绕“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环节,推行“路线图”管理模式,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今年以来,市集中交办涉我区重点信访事项,全部由区级领导干部包案推进,分类分批分策化解处置,一大批存量问题得到彻底化解。省交办我区“双拖欠”、房地产、涉法涉诉、市场监管4个领域信访事项全部化解件。已超额完成12月底前化解率的目标任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制度筑基,压实法治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制定依法分类处理清单、导引图、文书模板,统一业务标准。二是建立职责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压实属地、部门、单位的三方责任。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复查复核、三级办理等机制。三是推行访调对接、调解先行,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同化解。
(二)建设成效
信访事项按期受理率、按期答复率接近100%,初访化解率、一次性化解率稳步提高,重复访同比下降。将涉法涉诉案件与普通信访有效分离,法定途径优先落实,群众诉求依法解决更到位。源头治理中,矛盾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基层化解比例显著提升,信访总量、越级访总量持续下降。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核心不足
1. 群众法治观念仍有偏差。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认知未根本转变,对法定维权途径了解不足,习惯通过信访渠道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甚至存在“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缠访闹访现象时有发生。
2. 依法分类处理执行不彻底。个别责任单位存在用信访程序替代行政程序、用信访处理意见代替行政处理决定的情况,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分流处置不够精准,未能严格落实诉访分离要求。
3. 源头治理与机制建设薄弱。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有待提高,矛盾隐患源头排查不够全面,多元化解机制衔接不畅;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机制执行不严,对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监督惩处力度不足。
4.证据收集与秩序维护不足。一线工作中对缠访闹访、串联上访等行为的证据固定意识不强,缺乏有效取证手段,依法处置相关违法行为时难以提供充分依据。
(二)原因剖析
1. 宣传引导不够深入。法治宣传形式单一,对《信访工作条例》及依法维权途径的宣传覆盖面不足、解读不透彻,未能有效扭转群众传统信访观念。
2. 制度执行刚性不足。部分单位对依法分类处理、诉访分离等制度理解不到位,缺乏严格的执行标准和监督机制,导致制度落地打折扣。
3. 队伍建设保障不力。缺乏常态化、系统化的法治培训,信访干部轮岗交流和实践锻炼不足,专业能力与新形势下信访法治化要求不相适应。
4. 治理体系协同不足。源头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机制不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信访工作衔接不够顺畅,难以形成化解合力。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1. 实施信访法治宣传提质工程,结合“宪法日”“信访条例实施纪念日”等节点,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宣传活动,通过案例解读、线上专栏、基层宣讲等方式,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正确导向。
2.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全过程中同步开展政策法规解读,明确告知法定救济渠道,着力扭转“信访不信法”现象。
(二)规范信访业务流程,提升办理质效
1. 严格执行依法分类处理制度,细化信访事项甄别标准和分流流程,加强与政法部门、职能部门的沟通会商,确保涉法涉诉事项精准分流、依法处理。
2. 统一信访事项处理文书模板,常态化开展业务规范化评查,聚焦受理、办理、答复等关键环节,严查应受理不受理、办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
3. 健全复查复核工作机制,做实信访三级办理体系,提升纠错率和办理质效,严格落实“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告知要求。
(三)加强队伍法治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1. 制定系统化培训计划,组织信访干部开展法律法规、业务规范专题培训,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授课,重点提升对复杂信访事项的法律适用和处置能力。
2.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为信访事项办理提供专业法律支持,确保每一起信访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检验。
(四)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
1. 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常态化开展矛盾隐患排查化解,重点关注土地承包、劳动社保、城建规划等领域,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2. 完善多元化解联动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信访工作深度融合,建立跨部门、跨层级协调联动平台,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3. 强化监督追责力度,健全信访监督体系,通过日常督办、重点督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规范信访秩序,强化依法处置
1. 加强信访秩序维护,依法规范信访人行为,对滋事扰序、缠访闹访、诬告陷害等违法行为,及时固定证据,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2. 健全涉访涉稳信息联动联处机制,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和应急处置,严控越级访增量,推动信访矛盾就地化解。
3. 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完善信访信息系统功能,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提升信访事项办理的透明度和效率,为法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