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罗庄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围绕《法治临沂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我区2025年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带头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核心内容。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每月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实际讲解以案普法案例,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决履行法治建设“四个亲自”。作为区财政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有效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25年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多次在工作会议上聚焦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强化对法治宣传、财政监督、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的部署。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服务发展提质增效。推动“双随机、一公开”财政监管常态化,组织人员对区直5个单位和1家国企开展会计监督检查,随机抽取3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日常检查,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和企业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制定并印发《罗庄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风险排查工作分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为专项行动提供有力指导。组织开展全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重点检查,制定出台《涉企第三方购买服务及代理机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共完成集中整治“小切口”问题1个,行业主管涉企第三方问题8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全面深化政府效能数字化改革,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回应群众关切5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提升财政监管效能。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出台《罗庄区财政局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排查2024年以来涉企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每月23日前通过“鲁执法”平台填报专项行动数据,并配合区司法局做好罚没收入异常增长监测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管理,通过梳理现行有效的4件规范性文件,对2025年已到期的2个规范性文件延续继续有效。组织行政执法科室人员观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视频。组织全体人员观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庭审视频,进一步增强全局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组织开展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积极引导执法科室对代理记账机构、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金融运行等进行分类监管、动态监管、精准监管。
(三)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推进财政透明运行。严格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公开预决算、预算调整、财政政策、权责清单、年度执法计划及执法结果等,着力提升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2025年共收到9项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已办理完结。每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普及非法金融活动特征及危害,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安全生产、禁毒、消防等领域的普法宣传工作。
三、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推进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一是财政执法队伍力量仍需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严重缺乏,部分干部对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不深不透,依法行政能力与复杂工作需求存在差距。二是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仍需加强。当前工作中,宣传内容与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和丰富,法治宣传与财政业务结合不够紧密,对重点法规的解读多停留在条文层面,缺乏结合工作实际、典型案例的深度阐释,导致宣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足。三是财政业务与法治建设的融合仍需深化。在日常工作中,虽然建立了一系列财政管理制度,但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部分业务工作与法治建设“两张皮”的现象,在涉及财政业务的法务能力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对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理解不够深入。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方面充实法治机构,筑牢涉法涉诉工作基础。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积极引进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不断加强法律顾问在法律层面审核把关的作用,利用外力,为财政管理保驾护航,确保涉法涉诉事务管理工作零风险。另一方面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以提高财政干部的执法水平,规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风险。
(二)探索法治宣传新路径。立足财政工作特点和干部实际需要,不断充实法治宣传内涵,侧重选取与财政业务紧密关联的法律法规及典型事例进行细致讲解与推广,增强宣传的精准度和实用性。同步创新宣传手段,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载体,创作推出形式活泼、内容生动的法治宣传产品,提升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传播力,拓展宣传覆盖范围与社会影响,进一步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三)深化财政法治建设。持续健全财政管理制度机制,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保障各项制度有效实施。在日常业务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意识,把法治要求融入财政管理、服务、保障各方面各环节,实现业务开展与法治建设一体化谋划、一体化推进、一体化落实。定期对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持续提高财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