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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10/2026-00000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成文日期  2026-03-04
 公开日期  2026-03-04  发布机构  罗庄区住建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罗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5年,罗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文件精神,紧扣《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年度报告制度落实引导〉的通知》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住建工作全过程,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执法实践、优化服务效能,为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履职、积极推进住建系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用法,利用党组会、集体学习等开展集中学法,提升依法办事能力。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推进住建领域法治建设。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动政务公开,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注重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营造遵守法律、注重程序、接受监督的法治环境。三是依法履行职能,提升治理水平。坚持将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纳入集体研究程序,提升依法决策能力。运用法治思维,聚焦建筑施工安全、燃气安全、房地产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管,推进行业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落实组织保障,推进依法行政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其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关键保障。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及时调整充实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完善学法制度。制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法治思想学习。三是细化责任落实。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与普法责任清单,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节点安排,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规范法律顾问管理,落实法制审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制定管理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业务开展提供法律支持。全年累计提供各类法律服务200余件次,包括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43件、履职申请答复14件、预售资金监管回函38件,审查合同35件,提供现场咨询69次,处理民事、行政复议及执行案件18件,开展法治宣传2次。同时,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审议及重大决策、重大执法案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实保障。

(二)依法履职尽责,提升服务质量

1.深化政务公开,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与民生服务融合。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全年依法受理并答复申请43件,完成相关事项查处14件。二是聚焦住房保障、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公示通知18条,内容涵盖工资保证金返还、人才公寓选房、公租房审核结果等,提升公开针对性与覆盖面。三是建立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及时跟进政策文件与工作进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秉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原则,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规范高效监管机制。一是制定年度计划,完善“一综合查一次”机制,建立建筑领域重点监管清单,实现清单全覆盖。二是创新实施模式,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聚焦房地产、建筑市场、燃气安全等领域,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减少对企业干扰。三是强化结果公开运用,抽查结果按规定时限向社会公示,全年开展检查94次,做到监管有力、服务有温。

3.强化数字赋能,提升“鲁执法平台”应用效能以“鲁执法”平台为核心,构建“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全程留痕”的数字化执法体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高效化。一是实施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对118家企业开展信用风险评级,制定差异化检查计划。二是规范平台使用流程,执法前通过平台填报计划,明确范围与重点,确保全程留痕。三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深化部门协同。全年通过平台开展检查198次,其中联合检查99次,减少重复打扰38次,检查覆盖率达69%,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

(三)注重普法宣传,提升维权意识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12·4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山东法治宣传教育月”等为契机,罗庄区住建局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住建”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接待现场咨询群众并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住建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旨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从更高、更清晰的角度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更好地助力罗庄区法治建设。通过“法律进企业”和“法律进建筑工地”活动,深入企业、深入建筑工地,悬挂条幅、召开座谈会,向企业和农民工宣传与农民工工资问题相关的法律政策规定。

(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开展信访维稳工作,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我局对各类信访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切实解决群众信访实际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积极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在前期建立的罗庄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了罗庄区住建领域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以物业服务、房屋买卖、农民工欠薪、建设工程质量纠纷为重点依法开展纠纷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共成功受理调解各类纠纷83件。坚持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一站式”调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机制,通过资源整合、部门联合、工作融合等模式,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1.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有待提高。公开内容的精准性与深度不足,聚焦住房保障、工程建设等民生领域的公开多以“通知公示”为主,对政策制定背景、实施细则、办理进度等深层次信息的解读与披露不够充分,部分群众仍存在“看得懂但用不好”的问题,信息公开对民生服务的赋能作用未充分释放。依申请公开办理精细化程度不够,虽实现43件申请的依法答复,但在申请分类处理、复杂事项沟通协调、答复内容通俗化解释等方面存在欠缺,部分答复仅满足“依法回应”的基本要求,未能充分契合申请人的实际信息需求,后续跟进反馈机制不健全。

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仍有短板监管清单与实际需求的适配性不足,重点监管清单虽实现全覆盖,但清单内容多基于常规监管场景制定。跨部门联合监管协同效能不高,联合检查虽已开展,但部门间的监管标准不统一、数据共享不充分,存在“检查内容重复、责任边界模糊”的问题,部分联合检查仍停留在“形式联合”层面,未能实现监管资源的深度整合与执法效能的最大化。

3.数字赋能执法的支撑作用未充分发挥“鲁执法平台”应用深度不足,平台虽实现执法计划提报、检查记录留存等基础功能,但未能通过数据分析精准识别高频违法行为、高风险企业,平台的“智慧监管”效能未能充分释放。企业分级分类监管的精准度有待提升,仅依据信用风险评级划分A、B级企业并制定差异化检查计划,但评级指标体系不够全面,未充分结合企业行业特性、违法违规历史记录、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多元因素,导致监管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对高风险企业靶向监管力度不足。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的原因

1.思想认识层面服务导向与系统思维有待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内涵理解不够深刻,部分工作人员仍将政务公开、监管执法等工作视为“程序性任务”,而非保障群众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举措,缺乏“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导致工作推进中重形式、轻实效,难以满足群众和企业的实际需求。系统谋划意识不足,未能将政务公开、监管执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机整体进行统筹规划,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缺乏协同思维,存在“各自为战”的情况,导致工作衔接不畅、资源配置分散。

2.能力保障层面专业素养与技术支撑存在短板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足,法治政府建设涉及法律法规、政务服务、数字化技术等多个领域,部分工作人员缺乏复合型知识储备,在政策解读、复杂事项处理、数字化工具运用等方面能力欠缺,难以适应工作深化推进的需求。技术支撑与资源配置不够,“鲁执法平台”的功能优化、数据整合等需要持续的技术投入,而当前技术保障力量不足,难以实现平台从“基础应用”向“智慧赋能”的升级;同时,在人员配置、培训资源等方面投入不够,导致执法队伍数字化能力提升缓慢。

3.协同联动层面部门协同与数据共享机制不畅跨部门协同机制不健全,缺乏明确的协同责任清单和沟通协调机制,部门间的权责划分不够清晰,导致联合监管、数据共享等工作推进中存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滞后,政务公开、监管执法等相关数据分散在不同部门、不同系统中,缺乏统一的共享平台,数据标准不统一、对接不畅,导致信息难以互联互通,无法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保障措施。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进住建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知识讲座,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建筑法律知识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守法。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力度,坚持以集体学习带动个人自学,切实推动党员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在工程审批、项目推进、行业服务等方面,创新工作方法,做到提前预判、提前跟踪服务,提高监管服务效率和质量。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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