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对标《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要求贯穿于发展改革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总体布局,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主持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及法治专题会议6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要任务,协调解决关键问题。二是带头尊法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核心内容,率先开展学习研讨,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三是狠抓责任落实。健全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优化领导小组构成,亲自担任组长,明确班子成员及科室责任,构建起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优化政府职能与决策机制。一是动态调整并公开权责清单,确保职权行使于法有据。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坚决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环节。在编制区“十五五”规划过程中,组织专家进行专题论证并公开征集社会意见,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权力监督,在项目审批、规划编制、资金分配等环节严格依规操作,防范决策风险。
(二)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保障各类主体平等参与竞争。二是深化企业法律服务。结合走访调研,开展“法治体检进企业”活动,宣传解读反垄断、招投标等法律法规,提供针对性合规指引,助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三)创新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价格、节能、招投标等领域实施随机抽查,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对新兴产业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二是健全信用监管机制。依法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应用。聚焦政府合同履约、政府采购等领域,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发挥政府守信示范效应。
(四)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与法治保障。一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主动向区人大报告工作、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建议提案。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尊重并执行司法裁判。全年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的情况。二是夯实法治工作基础。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专业律师在合同审查、诉讼应对、法律咨询等方面的作用,全年提供各类法律服务30余次,有效筑牢法律风险防线。
(五)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责任落实。一是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核心,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节点,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项目审批、政策解读全过程,重点宣传《节约能源法》、《电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与发展改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更高要求,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一是法治思维与业务实践融合需进一步深化。运用法治方式破解发展改革领域复杂难题的创新举措不多,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效能的机制有待完善。二是数字化赋能法治建设探索不足。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监管精准性、决策科学性的实践较为有限,具有本部门特色的法治创新品牌尚未形成。三是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面向不同市场主体的普法内容与形式针对性不强,个性化、互动式的普法供给不足。分析原因,主要在于创新意识有待加强,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的能力需提升,同时深入基层、了解差异化需求的调研机制不够健全。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在深化法治实践融合上求突破。健全“学、研、用”一体机制,围绕项目推进、能耗管控、营商环境等难点,开展专题法治研讨和案例教学。探索建立重大决策法治效果评估机制,推动法治切实成为履职的基本准则和应对风险的有力武器。
(二)在推动智慧法治建设上谋创新。积极探索“互联网+法治监管”模式,研究利用大数据分析辅助开展风险监测预警。结合我区产业特点,在绿色项目认证、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领域尝试打造特色应用场景,力争形成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三)在提升普法服务效能上出实招。深入开展企业法治需求调研,制定“普法菜单”,推行“订单式”法律服务。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生动解读。强化政策出台前的宣传解读与出台后的辅导指引,提升市场主体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度、获得感。
(四)在巩固依法行政基础上再夯实。持续优化权责清单管理与运行,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融合。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中的前置参与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提升全局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