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褚墩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法治褚墩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法治建设全局。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党委会会议议题,今年以来2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召开2次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传达上级要求、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形成综治、司法、环保、城管等多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完善工作规则、会议制度、决策程序,确保工作高效规范运转。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建设能力。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示范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会重要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开展党委会学习2次、中心组学习3次。研讨交流3次,带动各级党组织学习研讨15次;坚持线下线上齐发力,依托“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线上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充分运用“碎片时间”读解读文章、看辅导视频、听专家讲座,充分利用微信小程序开展学法知识测试,参加人员累计1500多人次。严格落实主题党日制度,把《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辅助读物作为学习重点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组织开展周例会法治宣讲活动,让党委工作人员主动上台讲法普法,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述学交流会,提升青年干部法治素养。
三是完善机制体制,健全法治保障体系。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等情况纳入科级干部和中层干部年终述职重要内容,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将依法履职情况纳入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有效提升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全年投入法治专项经费8万元,完成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升级,新建村级法治文化广场2处,更新普法宣传设备15套;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年审查镇级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协议等38件,提出法律意见21条,采纳率达100%,未发生因决策不当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深化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褚墩镇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促进行政规范,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全面有效履行职责,2024年与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其指派惠善军、王真真2名律师担任褚墩镇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听取司法所、法律顾问等人员的意见,有效防范因合同条款不完善等原因带来的法律风险。褚墩镇在重大行政决策时组织镇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审查,确定决策合法性。
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大厅实行全年无休办理业务,增设便民服务设施,积极做好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环节、提升办事效率,100%事项实现“一窗通办”、全程网办,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绩效;联合律师事务所开展“法治体检进企业”活动,为12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为辖区企业提供法治护航;用好“12345·临沂首发”平台,累计办理工单5800余件,一大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解决,工单办理质效长期位居全区前列。
三是深化普法宣传和一站式矛调建设。打造“线上+线下”普法矩阵,利用“富美褚墩”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短视频、宣传材料10余期;完善村级“法治书屋”5个,覆盖群众1万余人;深化一站式矛调建设,利用“网格+调解”模式,全年化解土地征地、邻里纠纷等矛盾200余件,信访总量明显下降,司法确认调解协议8件,执行到位率100%。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行政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不均衡,部分新进人员对专业领域法律法规掌握不深,执法过程中存在“重程序轻实效”现象;村级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个别村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的主动性不足,存在“签字式审查”问题。
二是执法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存在差距,部分案件音像记录不完整,执法信息公示时效性不足,群众查询便捷性有待提升;社会监督渠道较为单一,群众参与执法评价的积极性不高,监督反馈处理机制尚未形成闭环。
三是普法精准性与实效性不足。针对青少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普法形式创新不够,传统宣传方式吸引力不足,普法内容与实际需求衔接不紧密;村级法治文化阵地使用效率偏低,部分场所存在“重建轻管”现象,常态化活动开展较少。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实施法治能力提升工程。开展执法人员“全员轮训”,每季度组织模拟执法演练,建立“法治人才库”,选拔培养业务骨干10名;推行村级法律顾问“履职清单”制度,每季度开展服务质量考核,对连续考核不合格的顾问实行退出机制。
二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市场监管、环保、应急管理等部门互联互通,提升联合执法效率;持续规范使用“山东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实现涉企行政检查“事前备案、计划匹配、扫码入企、全程留痕、事后评价”,坚决遏制入企“乱检查”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夯实村居法治根基。开展“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每年评选5个先进村居,给予专项经费奖励;培育“法律明白人”100名,实现每村至少3名普法骨干;设立“法治创新加分项”,鼓励村居探索法治治理新模式,形成可推广的法治建设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