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罗庄区司法局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积极为“振兴罗庄、重回千亿”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12场(次),通过“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12场(次),提高全局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履行责任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贯穿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同部署、同推进、同要求,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助推全区法治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区镇村三级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推动镇村两级合法性审查进入3.0模式,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4项,街镇合同26件,村级合同965件,村规民约2件,参与审查其他重大涉法事项20余项;依托政府法律顾问“政府外脑”作用,发挥前置审查、风险防控职能,参与审查区委区政府重要涉法文件23件,提出审查意见16条,审查政府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协议62件,提出审核意见53条,审查率为100%;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1件,审结198件,结案率89.59%。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30个行政执法单位和8个街镇查摆涉企执法问题和风险点1128个,完成整改1021个;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3次,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86个;开展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检查6次,发现问题35个;各执法单位和街镇开展政治教育137次,业务培训181次,警示教育活动136次;减少入企检查1094次,办理不罚、轻罚案件44件,减免罚款金额380余万元。2024年11月,《人民日报》头版刊发罗庄区涉企联合检查执法案例,对罗庄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给予肯定。
三是强化重点人群监管。对全区618名社区矫正对象,2028名安置帮教对象的“13种”情形进行全面摸排,发现问题9个,排查重点帮教对象110人。
四是压实普法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实施办法》,组织32个普法责任单位深入开展履职评议,压实普法责任,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抓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对全区135名“法治带头人”、407名“法律明白人”进行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测试,切实提升法律素养。2024年以来,全区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10余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余万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219人(次)。
五是抓好纠纷化解。在全国首个成立民主党派调解委员会—罗庄民革调解委员会,在远通汽车超市成立汽车行业调解委员会,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无缝隙”对接;打造册山街道“135”工作法、褚墩镇“团队制”解纷法等多个矛调一体化品牌,其中褚墩镇“团队制”解纷法获评“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2024年以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5791,化解5775件。
六是提升服务质效。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标准化建设,全区42名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1405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440人(次),化解一般性矛盾纠纷293件,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效显著提高。2024年9月,山东省司法厅《法治工作简报》刊发了该经验做法,市司法局在罗庄区召开工作推进会议;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40件,接待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工作亮点不够突出。与其他县区相比,各项工作进展比较均衡,单项工作还没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形成整体带动效应。
二是统筹能力需要提升。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还没有形成执法单位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有机融合,有时存在司法行政部门“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
三是基础建设存在短板。全区8个司法所,只有4个司法所符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与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四是部分工作缺少保障。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工作经费不能及时发放,部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要持续推动协同发展。坚持按照“融合”理念,推动街镇法治服务中心向村级延伸,拓展法治服务范围,提升法治服务质效,让人民群众看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变化,得到实惠。
二要持续维护社会稳定。积极践行发扬“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集中行动,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镇;压实普法责任制,加大对青少年普法宣传力度,最大限度的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率;持续抓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等重点人员监管,减少重新犯罪次数。
三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工作要求,抓好涉企行政执法领域问题集中整治,省级行政执法经济影响评估试点和涉企合法合规经营指导,推动执法部门跨单位“联合查一次”,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减少入企次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