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执法机构
联系方式
执法职责
技术改造与装备科
0539-8243520
对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未按规定将项目信息或者已备案项目的信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对企业投资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的处罚;对伪造、冒用山东省传统工艺美术标志或者冒用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处罚。
消费品产业科
0539-8243588
负责完善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专营制度和专业化监管体制。
省内地市
区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