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承担非煤矿山、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查处安全生产举报案件;对相关行业、单位违反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监督、指导、协调全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统筹应急管理较大执法活动,组织查处较大违法案件,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职责分工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