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发布;2021年1月1日实施))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2.【部委规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9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公布,2016年4月修正)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