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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40/2023-00000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执法岗位信息(行政确认类)  成文日期  2025-11-07
 公开日期  2025-11-07  发布机构  罗庄区行政审批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执法岗位信息(行政确认类)

执法岗位信息(行政确认类)

序号

区划名称

执法主体机构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事项类型

依据及有关条款

备注

1

罗庄区

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科

慈善组织认定

负责教育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民政、财政、司法、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等社会领域的审批服务工作。

行政确认

1.【法律】《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十条:“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2

罗庄区

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

股权出质登记

负责办理企业登记、广告发布登记等许可事项

行政确认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发布;2021年1月1日实施))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2.【部委规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9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公布,2016年4月修正)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附件【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执法岗位信息(行政确认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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