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罗庄区卫生健康局
二、岗位名称
罗庄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法制稽查科、医政监督科、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科、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学校卫生监督科)
三、岗位职责
受罗庄区卫生健康局委托,按权限承担以下职责:
(一)依法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产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二)依法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三)依法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及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四)依法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
(五)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执法任务和跨县区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参与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安全保障;
(七)负责受理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中的投诉、举报和法律咨询;
(八)负责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