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普惠性养老服务付费可享受、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服务可持续,促进我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民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鲁民〔2024〕35号)的规定,区民政局、区发改局组织实施了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管理工作。
一、收费标准核定
普惠性养老机构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由区发展改局会同区民政局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综合考虑人均可支配收入、服务成本、政策扶持、市场供需、运营合理利润、消费者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在成本调查基础上,按照普惠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了收费标准,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了养老机构座谈征求意见、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等程序,确定了罗庄区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收费标准。
二、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
根据《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需按照申报、审核、定价、公示、签署承诺书、报备六项程序依次进行,目前申报、审核、定价均已完成,临沂罗庄安康医院、临沂市罗庄区韦姜屯社区养老公寓、临沂市罗庄区福利中心(临沂尊尚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临沂市罗庄区褚墩镇永安堂养护院、临沂市罗庄区连泉庄老年公寓5家养老机构进行了申报,经区民政局审核,5家养老机构均符合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条件:依法登记备案、服务质量良好、财务管理规范、收费标准合理。
现将普惠性养老机构名单、具体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认定为普惠性养老机构,纳入区普惠性养老机构目录。
附件:1、普惠性养老机构名单
2、具体收费标准
罗庄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