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办理依据
(一)《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二)《山东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鲁民[2021] 45号);
(三)《临沂市特困人员认定方法》(临民[2021] 67号);
三、办理地点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四、办理条件
凡具有罗庄区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可按程序申请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五、申请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二)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
(三)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
(四)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五)履行授权核查其家庭经济状况相关手续等。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审批;
(三)县级民政部门发放资金。
七、救助供养标准
城市特困基本生活标准为1212/人/月。
农村特困基本生活标准为969/人/月。
八、办理时间
8:30-12:00,14: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夏季工作时间一致)。
九、联系电话
罗庄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0539-7086910
罗庄街道民政办:8252005
傅庄街道民政办:8503952
盛庄街道民政办:5971206
册山街道民政办:5972961
高都街道民政办:2059387
沂堂镇民政办:5561831
褚墩镇民政办:6702709
黄山镇民政办:733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