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沂市的低保标准
自2020年6月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
二、低保的认定和办理条件
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包括: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支出、家庭财产。
办理条件分为两种类型:
(一)收入型贫困家庭: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二)支出型贫困家庭: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虽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因患病、残疾、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在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残疾康复、教育等刚性支出后,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同时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三、低保的办理程序
(一)申请
户主以书面形式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签署申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委托授权书。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申请地村(居)委会应当主动帮助其提出申请。乡镇(街道)提交核对机构对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核对。
(二)审核
信息核对通过后,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三)审批
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予以批准,并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书面告知申请人。
罗庄区低保咨询热线
罗庄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0539-7086910 罗庄街道民政办:0539-8252005
傅庄街道民政办:0539-8503952
盛庄街道民政办:0539-5971207
册山街道民政办:0539-5972961
高都街道民政办:0539-2059387
沂堂镇 民政办:0539-5561831
褚墩镇 民政办:0539-6702709
黄山镇 民政办:0539-733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