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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206/2024-00002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政策信息  成文日期  2024-12-11
 公开日期  2024-12-11  发布机构  罗庄区民政局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政策信息

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收入型贫困家庭:持有罗庄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临沂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二)支出型贫困家庭:持有罗庄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虽然超过临沂市低保标准,但因患病、残疾、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在提出申请之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残疾康复、教育等刚性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临沂市低保标准,同时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持有我区居住证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在罗庄区申请低保: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均持有罗庄区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满1年以上;

(二)至少有1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罗庄区签订劳动合同,且截至申请之日起仍有未执行合同期1年以上;

(三)至少有1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罗庄区连续缴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1年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年限不计算为连续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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