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项目
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登记
二、办理机构
罗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大厅“就业指导科”窗口。
三、办事依据
(一)《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1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12月人社部令第23号修订)。
(二)《山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发放办法》。
四、申办条件
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拟办理失业登记,均可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五、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个体经营停止经营证明(个体经营办理失业登记用)
(三)失业人员登记表
六、办事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罗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或各街镇人社所审核后办理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办理地点
单位:罗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窗口
地址:罗庄区广电巷与湖东路交汇财税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539—824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