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按年度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资金列支渠道
就业补助资金
四、适用主体
高校毕业生个人
五、市级业务承办科室
市人社服务中心就业援助科 8600672
六、县区联系方式
兰山区:8070826 罗庄区:8243052
河东区:2109727 郯城县:6221600
兰陵县:18553960737平邑县:4681802
沂水县:15725191231沂南县:3222480
费 县:2110255 蒙阴县:4271557
莒南县:17662877833临沭县:2983260
高新区:7958866 沂河新区:6012571
临港区:525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