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项目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二、办理机构
罗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大厅“就业指导科”窗口。
三、办事依据
《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临财社[2019]9号)
四、办理条件
社保补贴的对象为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不含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人事代理机构),岗位补贴对象为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各类区内用人单位。
五、申请材料
企业(单位)申报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1、单位申请报告;
2、《单位申请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承诺书》;
3、《营业执照》;
4、《单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审批表》;
5、社会保险补贴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6、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工资发放花名册;
7、《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8、身份证复印件;
9、劳动合同复印件
六、办理程序
1、申请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2、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审查后,报区财政局申请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每季度一次
九、办理地点
单位:罗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窗口
地址:罗庄区广电巷与湖东路交汇财税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539—8243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