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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农业农村局下属机构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夏季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冬季法定工作日)。

机构职能

区农业农村局内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罗庄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参与拟订全区畜牧业、饲料兽药行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规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动物疫病防控监管的辅助工作。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等有关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工作。参与畜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工作。承担涉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具体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动物防疫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等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区畜禽标识和动物、动物产品溯源工作。承担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兽医从业人员和中兽医监管的辅助工作。承担畜产品质量和畜禽收购、运输、屠宰环节质量监管的辅助工作。承担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参与组织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承担优质畜产品基地建设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兽医器械使用技术指导工作。承担毛皮动物养殖、胴体处置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畜牧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和使用监管的辅助工作。承担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全区畜牧兽医行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全区畜牧兽医行业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工作。承担全区畜牧兽医队伍培训的具体工作。参与畜牧兽医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畜牧新技术的推广、培训、咨询工作。承担畜牧兽医行业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承担畜牧兽医行业监测、预警的信息服务工作。承担区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畜牧兽医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参与畜牧兽医安全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参与畜禽良种、牧草、饲料作物新品种的引进、推广工作。承担地方优质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罗庄区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参与拟订全区农机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参与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工程开发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全区农机行业统计和农机化信息平台建设维护工作。承担农用机械装备结构调整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农业机械惠农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和农业机械的报废、更新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业机械监管的辅助工作。承担农业机械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参与道路外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全区农机事故的统计等工作。

(三)罗庄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参与拟订全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与农业新技术推广计划。承担全区农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的具体工作。承担基层农技推广的业务指导工作。配合做好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全区农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综合防治和重大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参与农业植物检疫、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配合做好外来物种管理工作。承担农作物新选育品种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种子质量抽查和检验等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农作物种子和蚕种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全区农药质量抽查、减量增效等服务保障工作。配合做好全区农药管理技术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全区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参与拟订农业保险政策,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耕地培肥与改良、科学施肥、农田节水等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参与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工作。承担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认证、认定、登记材料审核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大气污染防治、农业清洁生产、秸秆综合利用、四减四增、河长制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沼气项目及沼气安全相关工作。参与农业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全区农业农村发展政策研究,提出对策建议。承担全区农业农村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农业信息技术应用、数字农业技术集成应用解决方案和产业化模式探索工作。承担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合作政策,配合做好推动农业对外合作辅助工作。承担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对外项目。承担全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配合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全区农田建设管理和耕地质量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工作。配合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管理工作。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承担质量检测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农机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和推广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区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的辅助工作。承担全区农机农艺融合发展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农机农艺技术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参与农田“宜机化”改造相关工作。参与培育、发展农机服务市场工作,承担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工作。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与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开发工作。承担全区农机行业教育培训、技能开发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农村人才资源统计、信息监测、咨询服务、继续教育和资格认证等服务保障工作。配合做好本行业系统人才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农业技术推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四)罗庄区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发展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和承包合同签订、纠纷调解等的业务指导工作。参与指导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资产资金管理、财务会计和财务审计等的业务指导工作。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收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农村经济年报统计、分析、上报等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监督工作。配合做好全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配合做好全区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配合执行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等管理制度和标准。

(五)罗庄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履行法律、法规及规章赋予的农业综合执法及监督管理职能;负责对全区范围内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蚕种、兽药、种畜禽、饲料(饲料添加剂)、农用机械、初级农产品、渔业、粮食等方面的执法监管,以及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和转基因生物安全执法。制定全区农业综合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和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负责受理农业法律法规管理范围内的、业务管理部门提交或通过各种渠道举报、投诉发现的案件的执法处罚。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做好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普法培训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罗庄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区关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与起草全区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的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等有关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动物疫病净化、消灭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全区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区畜禽标识、动物和动物产品溯源、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兽医从业人员和中兽医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兽药质量以及使用、兽医器械使用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畜产品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工作。参与全区兽医行业科技推广、教育培训、科研攻关、对外交流等工作。承担全区兽医队伍培训的具体工作。承担兽医行业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配合做好畜产品质量和畜禽收购、运输和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技术支撑工作。配合做好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和防疫安全的技术支撑工作。配合做好兽医器械使用的技术支撑工作。配合做好毛皮动物养殖、胴体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配合做好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畜牧业投入品使用的技术支撑工作。配合做好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畜禽屠宰、兽医器械等生产企业的技术支撑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动物疫病与防控方面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配合做好畜牧兽医行业信息预警、评估辅助服务工作。配合做好畜禽良种、牧草、饲料作物新品种的引进、推广工作。配合做好地方优质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动物疫病防控新技术的推广、培训、咨询工作。

(七)罗庄区渔业发展保护中心。贯彻落实国家渔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订渔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参与拟订全区渔业生产、休闲渔业、良种产业、水产品流通与加工业、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控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渔业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优化调整的有关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控监管的辅助工作。承担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和防疫检疫工作。参与渔业水域环境检测工作。承担渔业项目的申报、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水产良种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良种繁育、苗种生产、渔业捕捞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渔业生产过程中渔药、饲料及添加剂等投入品的技术指导工作。参与渔业技术发展战略及政策研究工作。承担渔业技术引进、试验、集成、示范工作。承担渔业科学技术交流合作、成果评价评优及科普宣传等工作。承担渔业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技术推广应用的实施工作。参与组织开展水产技术推广人员、渔民培训及渔业技能鉴定等工作。承担渔业技术发展的专业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水产品流通、加工、市场体系和渔业合作组织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渔业品牌培育、保护和发展的实施工作。承担水产品相关信息搜集、整理等辅助工作。承担渔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工作。承担渔业生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水产养殖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渔业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承担水产良种选育、提纯复壮和繁育推广工作。承担良种繁育技术和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的推广工作。承担渔业资源的增殖、移植、保护工作,参与开展渔业水域生态修复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担渔业水域保护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地方性渔业优良品种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等工作。参与国家级、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沂河渔业资源调查工作。协助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沂河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和水域生态修复工程的服务指导工作。承担渔业防灾减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灾情处置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水产养殖病虫害及疫病、灾情的监测、预报和处置工作。承担渔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相关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区休闲渔业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休闲渔业相关赛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