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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科
联系方式 0539-7105168
负责人姓名 刘元泉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00(夏季)
8:30-12:00,14:00-17:00(冬季)
办公地址 罗庄区双月湖路与湖东路交汇处临商银行14楼1413室
机构职能

负责全区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负责工业企业大气治理任务推进、验收、备案等工作;建立对各街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承担生态补偿资金和中央、省、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全区的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