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方式 | 0539-7086910 |
| 负责人姓名 | 孙佃吉 |
| 办公时间 | 8:30-12:00,14:00-17:00(夏季) 8:30-12:00,14:00-17:00(冬季) |
| 办公地址 | 罗庄区广电大厦9楼 |
| 机构职能 | 贯彻执行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区级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 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承担全区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发展银发经济的推进措施。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拟订全区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组织推进全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区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负责辖区内内地居民的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