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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室(挂社会组织室、区划地名室牌子)
联系方式 0539-7086903
负责人姓名 刘辉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00(夏季)
8:30-12:00,14:00-17:00(冬季)
办公地址 罗庄区广电大厦9楼
机构职能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区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拟定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负责区民政局主管和在区级登记且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中共罗庄区社会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拟订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全区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申报、审核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镇际边界争议。承办与邻县(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监督管理全区地名工作,审核各类重要地名的命名和更名。组织地名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本区行政区划、边界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辑、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