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本信息 > 正文
监督管理科
联系方式 0539-8246628
负责人姓名 郑彬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00(夏季)
8:30-12:00,14:00-17:00(冬季)
办公地址 临沂市罗庄区沂河路与沂州路交汇处国际海棠艺术中心
机构职能

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法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管理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政策调研工作,制定有关政策。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拟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拟定全区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监管工作。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导游职业资格和等级认证。负责文化和旅游领域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拟定全区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全区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监督管理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的指导、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以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实施全区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播电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组织制定全区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全区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承担全区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