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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发展科
联系方式 0539-8268757
负责人姓名 刘兆涛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00(夏季)
8:30-12:00,14:00-17:00(冬季)
办公地址 罗庄区广电巷国防教育中心13楼
机构职能

拟订全区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以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缺陷产品召回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调查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承担质量强区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协调机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拟订全区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性监督。承担生产领域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权监督认证活动。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和自愿性认证工作开展。负责区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承担全区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技术规范。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技术机构以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拟订全区标准化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进行监督评估,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和依法监督团体标准建设。依法管理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承担地方标准立项、审查、编号、批准发布工作,依法承办区级地方标准的申请工作。承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管理工作。管理商品条码。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组织落实标准创新奖励政策,承担区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商标印制,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组织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承担驰名商标认定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受上级委托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承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订全区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商标专利质押、转让、许可等知识产权运用管理有关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