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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uozhuangqulz714/2026-00000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第二十一中学2025-2026学年“非寄宿生补助”实施细则  成文日期  2026-02-28
 公开日期  2026-02-28  发布机构  罗庄区二十一中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临沂第二十一中学2025-2026学年“非寄宿生补助”实施细则

为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省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的资助工作,特制定我校“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细则。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树涛

副组长:高   艳

成   员:魏绵广   白  岩   张  伟   宋  健   魏元玲

            各年级主任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资助办公室,由魏绵广负责资助日常工作,宋健负责资助资料的收集与上报,魏元玲负责受助学生学籍确认,班主任负责“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审核,年级负责本年级相关材料审核。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是我校在籍在校的建档立卡(省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

三、具体工作及要求

根据罗庄区教体局资助中心秋季开学对资助工作的要求,做好我校“非寄宿生补助”资助项目的各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中小学“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责任意识。“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实施是一项有利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有利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举措,唤起全社会对“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关注。

(二)认真做好宣传和实施工作,确保学生和学生家长知晓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资助实现“不重不漏”全覆盖。

(三)成立教育资助班级、年级、校级资助工作困难认定、评审小组。班级困难认定和评审小组成员由学生代表、任课教师、班主任组成。任课教师1-3名,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由学生民主推荐产生,评议对象不应作为困难认定和评审小组成员。年级困难认定和评审小组成员由任课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组成,任课教师1-3名。校级困难认定和评审小组成员由德育负责人、学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资助负责人、年级组长、分管行政、校长组成。

(四)认真做好“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宣传、申请、认定、审核、公示等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开展三级困难认定和评审工作,将“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标准在校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接受广大师生和全社会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评审小组签署意见,同时加盖学校公章,并上报罗庄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五)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感恩教育,注重对受助学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确保“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真正实现帮助受助学生改善家庭经济困难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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