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罗庄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保证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1、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2、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3、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4、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6、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
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学校优先对其资助,并且给予最高资助标准。
二、资助标准
1、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500元,二档2000元,3档2500元。
2、按学期发放。
三、申请指南
1、召开班主任会议,明确要求。
2、班主任召开班会,向学生宣传到位,做到人人知晓。
3、有意愿学生向班主任上交书面申请,并提交本社区或村委会提供的致贫材料。
4、各班级成立评审小组(应包括教师、学生、家长)。
5、各年级成立评审小组(应包括教师、学生、家长)。
6、年级进行公示(公示3天)后上报学校,进行学校审核。
7、学校进行公示(公示3天)。
8、上报资助中心。
四、申请流程
学生申请——评审评议——学校审核——学校公示
其中评审评议流程为:班级评议——年级认定——校级认定。
五、评审机构
1、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勇
副组长:李洪哲 孙志坤 姜良威 周洪艳
成员:程建玺 郭存 王忠臣刘渊 孙文艳 王国宾 宋开吉 刘艾华 张汉军 李霞 张文艳 臧青杰 李常龙 宿卫星 李宾 张绍波 周传成 贾学慧 王博
2、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李洪哲
成员:姜良威 郭存 王国宾 张文艳 丁兆伟
六、注意事项
1、资助工作是国家的一项扶贫政策,要严格按上级指示精神去评审,要经得起检查。
2、严禁按成绩进行资助,严禁投票产生人选。
3、严禁按人情进行资助。
4、发放时,不能截留,不能二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