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发放2023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要求,根据罗庄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普通高中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炳伟
副组长:李兰田
成 员:李广富 朱崇山 罗全明 张凤高 徐启强 苗荣光 杨尚峰 张成军 王磊 杨春芳 郑新建 李晓燕 班主任
一、政策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近年来,国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不断完善助学政策体系,大幅度增加助学经费投入,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建立健全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安排部分彩票公益金用于普通高中助学,较好地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有效手段,对于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大意义。
二、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财政供养人员子女不得参与。
三、资助标准
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资助面,其中:东部地区为10%。我区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对受资助学生分为三个标准(每学期):一档1500元、二档2000元、三档2500元。
特殊学生:孤儿、低保、建档立卡、残疾、即时帮扶。该类学生现已享受免学费又享受助学金的,助学金不需要参选,直接纳入助学对象。学费如交了要退还。如不愿接受助学金资助的,学生本人需写出书面申请。
四、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6.非财政供养人员子女。
五、申请指南
1.学校召开班主任会,宣传国家政策,明确申请要求。
2.班主任召开班会,向学生宣传政策和要求,做到人人知晓。
3.有意愿的学生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一并提交所居社区或村居委会提供的证明材料。
4.各班级成立评审小组(成员应包括教师、学生)。
5.各年级成立评审小组(成员应包括教师、学生)。
6.学校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5天)。
六、评选流程
1.成立学校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年级主任、总务处主任、班主任、学生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
2.制定评选方案。
3.各班班主任在班内宣传政策,家庭有困难确实需要资助的同学写申请书,说明家庭困难情况,可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村委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往届受资助并继续接受资助的学生提供原受资助银行卡号及其银行卡复印件。
4.往届受资助的特殊类学生有银行卡的统计卡号、无银行卡的重新办理银行卡。
5.申请助学金的每名学生均需填写申请表。
6.年级到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拷取填写表格,由班主任按表格要求指导学生填写申请信息。
7.年级部和评审小组审核申请受资助学生材料,确认受资助学生名单。
8.所有上报材料须真实填写、信息完整,相关表格班主任签字。
9.公布受资助学生信息,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隐去身份证号码等涉及个人敏感信息)。
10.上报材料到区教体局资助中心。
七、评选细则
1.调查摸底往届受资助学生情况。
2.往届生家庭困难学生变化情况。
3.高一新生特殊类学生情况调查摸底。
4.高一新生困难学生情况调查摸底。
5.依据人数分配给各年级名额进行评选;(各年级依据所分配名额,组成评选小组,评出本年级备选名单,审核材料,推出备选名单)。
6.总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审核学生材料,配合年级选出备选学生名单。
7.评选顺序原则上按照建档立卡、孤儿残疾、单亲、离异、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况逐一确定受资助档次。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我们务必高度重视、清醒认识。助学金不是奖学金,评选标准看的是家庭生活条件,而不是学习成绩的优劣高低。助困济难是“助学”这项工作的初心,让我们共同努力,严格落实上级政策精神,严谨细致地工作,力求精准、公正、公平,让真正困难需要救助的学生感受到党和国家政策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