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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zqbzwsy/2022-00000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罗庄区傅庄卫生院关于制定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9-06
 公开日期  2022-09-06  发布机构  罗庄区傅庄卫生院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临沂市罗庄区傅庄卫生院关于制定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

为积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加快项目进度,使广大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定本办法如下:

第一条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二条 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第三条 预防接种 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第四条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对辖区内的疑似病人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督导服药和随访。

第五条 0-6岁儿童保健 为0-6岁儿童建立健康档案,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4-6岁每年一次体格检查及血常规检查。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及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第六条 孕产妇保健 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血型检查,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并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第七条 老年人保健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每年免费进行一次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血脂、血糖、心电图、上腹部B超检查并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第八条 慢性病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第九条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在监护人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每年为其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和血细胞分类、肝肾功、心电图检查。

第十条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等

第十一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处理 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者进行急救,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

第十三条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做好避孕药具的存储和发放工作。

第十四条 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做好健康科普,健康促进医院和戒烟门诊建设;重点疾病、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

项目办工作人员实行包片责任制,与卫生室人员密切配合,确实将每项工作落实到实处。项目办组织人员每月对卫生室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卫生室发放服务经费的依据,没有按照本办法对居民进行服务者将按照医院项目办指定的制度进行严厉处罚。

临沂市罗庄区傅庄卫生院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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