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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lzqjkzx/2023-00000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罗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风建设相关规定  成文日期  2023-07-07
 公开日期  2023-07-07  发布机构  罗庄区疾控中心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罗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风建设相关规定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卫生部、卫生厅行风建设有关规定,加强中心行风、职业道德建设,特制订本规定。

1、中心领导自身建设

(1)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2)领导班子牢固树立主体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依法依规行使权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3)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创造性地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不推诿,不扯皮,忠于职守,尽心尽责,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涉及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任免、处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等,须经中心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严格执行;个人意见未被采纳时,应通过正常渠道反映。

(5)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要经常深入科室(基层)调查研究,关心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6)坚持党性原则,增强班子团结。认真落实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抵制不良倾向;班子成员做到互通情况,平等互敬,宽宏谦让,信任互助,自觉维护班子集体形象,发挥班子集体领导作用。

(7)严格执行中纪委廉政自律的规定,廉洁奉公,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做好中心事务公开工作,自觉地接受职工监督。

(8)严格执行党和国家保密的规定。中心党政领导班子内部讨论的问题,除按职责落实外,不外传,不将机密材料带回家或公共场所,不在私人通讯和家属中谈论机密。

(9)实行回避制度。凡涉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配偶、子女的晋升、任免、调动、调资、招工等切身利益问题讨论时,本人应予回避。

2、职工廉洁自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影响、损害国家、单位声誉和权利的活动。

(2)严格遵守外事纪律,禁止有损国家和集体声誉的行为。

(3)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个人、家属及亲友谋取私利和索要、收受财物。

(4)不准借出差、开会之际或以参观、学习为名,用公款游山玩水。

3、行风建设督察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中心主任对全中心行风建设负责,科长对本科室行风建设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实行行风建设一票否决,把行风建设状况作为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内容。发生违反职业道德、行风建设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者,取消所在科室当年文明科室评选资格。

(3)接受社会和内部职工监督,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4、奖惩

(1)对在行风、职业道德建设方面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勇于揭露行业不正之风,举报犯罪、见义勇为者,经查实,给予表彰和奖励。

(3)凡在咨询服务、基建、采购及维修等过程中或利用“罗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名义牟取私利者,除追缴所收财物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和决策者相应的纪律处分、经济处罚和低、解聘技术职务。涉及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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