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罗庄区人民医院
乙方:罗庄办事处卫生院
为深入践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推进 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提高我县早期诊断和治疗脑梗死、脑出 血、蛛网膜下隙出血等致死及致残性疾病的能力,减少误诊、 漏诊,防止过度治疗以及改善临床预后为目的。逐步建立起 县域内卒中疾病筛查与防治服务协作网,逐步完善区域脑卒 中筛查与防治体系。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发展的原则, 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目的
建立罗庄区人民医院卒中中心联盟,初步建立起区域脑 卒中筛查与防治体系,促进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 合作范围
1. 建设并完善卒中患者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
2. 建立并优化对卒中患者规范化救治的长效机制。
3. 搭建卒中患者院前、院内医疗会诊信息平台。
4. 为卒中中心科研合作项目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三、 甲方权利和义务
L负责为乙方转诊的卒中患者提供最恰当的医疗支持。
1.1. 甲方依据本医院卒中中心卒中处理流程,负责完成 乙方申请的卒中患者远程会诊;
12甲方依据本医院卒中疾病处理流程,协助、指导乙 方对转诊卒中患者进行转运过程中的监护及治疗;
1.3.甲乙双方在经院前会诊后明确需转运至甲方接受进 一步治疗时,甲方负责协调甲方院内资源,尽快完成患者的 接诊、分诊及入院治疗流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乙 方送达的卒中病人;
14甲方为乙方开通院内专家会诊,通过对患者疾病相 关资料、信息的分析,指导乙方院前急救业务;
L5.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公开卒中中心的建设情况、相关 设施及卒中患者管理情况,以便乙方确认甲方具有接诊能 力。
2. 甲方负责定期为乙方医务人员提供卒中患者诊断、抢 救、治疗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2.1. 甲方负责在签署协议后为乙方医务人员提供卒中诊 治知识培训,包括症状的识别、诊断与鉴别诊断、现场急救 处理、转诊流程(远程会诊、远程转输、远程转运流程)及 随访康复治疗。
22甲方原则上每6个月至1年为乙方医务人员提供以 上知识培训并根据乙方的需求适时安排及调整培训内容。
2.3.甲方为乙方提供医务人员培训、进修工作等方面的 便利条件,甲方需根据进修人员条件协调安排。
3. 负责定期为乙方周围社区或城乡居民提供卒中知识普 及。
3.1. 甲方原则上需每6个月至1年为乙方所辐射周围居
民提供健康知识教育和普及;
32甲方应指导及协助乙方完成以上知识普及工作;
3.3. 甲方应指导乙方制定合理的社区患者随访及康复计 划。
4.甲方有责任按照卒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举行如联 合例会、病例分析会及流程改进会议等会议,持续改进卒中 中心与网络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机制。
4丄在合作过程中,乙方转入的患者病情平稳后,甲方 应根据患者的意愿将患者转回乙方医院。建立双向转诊绿色 通道,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双向转诊工作,保证24小时连续 继续服务,专线电话号码8266120o
5.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对卒中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并根据卒中中心院前 处理流程,合理及时地将患者转诊至甲方医院。
1.1. 乙方需将卒中病人院前诊断检查信息通过远程传输 的方式(包括手机、无线/有线网络及微信等)传输到甲方进 行远程会诊;
1.2. 乙方有义务对卒中患者进行转诊前现场诊疗处理及 转运途中的处理;
L3.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患者运送方式,可由当地急 救车运送,或由我院急救车辆运送;
1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开放医院相关设施建设,以供评 估其诊疗、随诊及康复治疗能力。
2. 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有义务配合甲方对乙 方的医务人员进行的培训活动,有相关专业的新医务人员入 职时,应尽早完成卒中疾病专业培训;
3.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乙方医疗机构所辐射区域患 者的随诊康复以及卒中急救知识培训;
4. 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联合例会及相关流程培训 会议。
5. 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双向转诊工作,保证24小时连续继 续服务。
五、 甲乙双方责任
1. 双方共同努力搭建院前院内医疗信息会诊平台。
2. 为双方数据填报、科研合作项目等方面工作提供院前
院内救治数据和信息。 爲
六、 其他事宜
此合同各执一份,若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协商内容 视为附件,作为补充条款,和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